乳山市房产管理局工作职责
一、负责组织起草全市房地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,负责房产行政执法、行政执法监督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;
二、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;
三、承担市级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及管理工作,研究制定城市廉租房政策;
四、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,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;
五、管理城市房产档案;
六、承办全市房地产转让、抵押、租赁业务;
七、管理全市房产评估、测绘、中介服务和住房置业担保工作;
八、拟定房屋拆迁管理有关实施细则及补偿、安置标准;
九、负责市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管理及纠纷裁决,以及拆迁单位资质审查等工作;
十、拟定物业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,审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,批准协议选聘物业企业;
十一、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的编制;
十二、负责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功能; |